申请办理进口瓷砖免3c证书需要的资料: 1.免办3C认证申请书 2.免办3C认证情况说明、免于办理3C认证证明申请延期书 3.营业执照复印件 4.invoice复印件 5.装箱单复印件、运单复印件 6.预录入报关单复印件 、填写范例:预录入报关单 7.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(其中要包括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) 8.委托书 9.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、填写范例:免办3C认证所需文件《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》 明确*或免于办理3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**2005年*3号公告 根据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(*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*5号),针对出厂销售、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,对于《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中的产品*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,予以公告。 一、符合以下条件的,*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。 1.外国驻华**、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; 2.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特区**驻内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; 3.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; 4.**间援助、赠送的物品。 符合以上条件的《目录》中的产品,*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,也不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。 二、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。 1.为科研、测试所需的产品; 2.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; 3.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; 4.工厂生产线/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/部件(不包含办公用品); 5.仅用于商业展示,但不销售的产品; 6.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(含展览品); 7.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; 8.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。 符合以上条件的《目录》中的产品,生产厂商、进口商、销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关质检机构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的申请书、证明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 料、责任担保书、产品符合性声明(包括型式试验报告)等资料,经批准获得《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》后,方可出厂销售、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。